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,若宏志閣業主在6月30日或之前,有75%簽署接受政府收購建議,當局將正式向該座業主開放長遠居住方案。他承認75%門檻並非由「很科學化的方程式」計算得出,但認為若四户中有三户願意接受收購,已顯示相當高度的共識。政府參考了房屋局早前接觸大部分宏志閣業主的結果,當時有77%人初步願意出售業權,因此認為設定75%門檻有一定合理性。
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
對於若有宏志閣或其他七座宏福苑的業主堅持不接受收購,當局會否引用《收回土地條例》收回業權,黃偉綸回應指,政府審視過現行相關法例後認為並不適用。他表明,不排除在稍後階段需要透過立法方式,即特別訂立一條法例來收回餘下的業權。他強調,任何立法工作都必須符合《基本法》第6條和第105條,大原則是必須保障私有產權,並在收回財產時提供賠償。
宏志閣在大火中影響較輕微。巴士的報資料圖片
黃偉綸指出,立法屬下一階段的事,現階段政府將專注於推進「你情我願」的收購建議。他重申,政府提出的收購價遠高於宏福苑在火災發生前的市場估價。
宏福苑受災樓宇居民星期六(5月23日)再次分批返回單位執拾,首批是宏泰閣、宏新閣及宏仁閣居民,每個單位可讓4名居民一同上樓,居民可於單位內逗留3小時及不限上落次數。早上有居民陸續到達廣福社區會堂登記,不少居民準備了紅白藍袋、行李箱、紙箱等,亦有居民帶花悼念。
宏福苑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居於宏仁閣高層的印尼外傭Sholikah,今日再度與僱主家人上樓收拾。她透露,上一次回來時已取回重要物品,惟當時未細心執拾,部分物件擺放位置亦已忘記。如今心情平復後憶起細節,今次「攞到乜就攞乜」。
外傭Sholikah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Sholikah照顧婆婆長達11年,與僱主情同家人,一直視宏福苑「好似自己屋企咁」,這裡亦滿載她與婆婆的回憶。Sholikah稱,上次回來時本以為再無機會重返此地,當時已然向家園「講拜拜」,沒料到如今能夠再次回來,直言「我多謝上天」,稍後亦會再作道別。縱然心中萬分不捨,但她亦明白「唔捨得都一定要捨得。」
她指婆婆很喜歡宏福苑,因為環境舒適,而且交通方便。而現時與婆婆居在元朗江夏圍村,指「婆婆依家麻麻地」,不適應新住所。
宏福苑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因工作關係,居於宏建閣的秦小姐今改期提早上樓執拾物品。她表示單位完好,但3小時實在太短,時間遠遠不足,執拾工作困難重重,難以憑兩次上樓就清理妥當,希望能有第3次上樓執拾的機會。秦小姐婚後搬入宏福苑,她直言「我鍾意呢個地方嘅,呢度好好住」,一心希望可以繼續留低居住。她又稱「間屋好旺丁」,平日不時有朋友到訪聚餐閒談,滿載回憶,故此對這處居所滿心不捨,雖知終須道別,但現階段只專心處理執拾事宜。
秦小姐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住在宏泰閣22樓的梁太表示,上次她因為手部受傷未能上樓,當時得知單位只有廚房受損,客廳及房間並無損毀,只是略為薰黑。上次回家已取回相簿、首飾及現金等物品,今次上樓希望再取回一些具價值的物件。
梁太又指,現時政府提供的選擇單位,「其實好多都揀唔到」,不少居民都認為外面的單位不及宏福苑。在目前別無選擇的情況下,她希望政府可以「安排得好啲。」梁太感慨,最不捨得的是宏福苑的人情味,「住咗幾十年」,她亦大讚這裡的環境十分好。
梁太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住於宏盛閣的洪女士調配時間,今到宏福苑執拾。事後表示,上次上樓行色匆匆,今次再看看有甚麼物件遺留尚未收拾。是次主要懷緬過往,「再經歷多次以前喺屋企嘅時間」。她坦言面對執拾事宜毫無頭緒,完全不清楚該整理甚麼物品,「個人好混亂」。
她續稱,上次上樓感到震撼,昔日朝夕相處的環境已不復存在。過去數月對她而言皆是精神煎熬,長期「瞓得唔好」,還要不斷接收各類資訊,諸多事情實在難以接受,她亦始終難以放下。她提到,自己這類臨近退休的人士,早已規劃好人生,想安居樂業,「有個唔使憂柴憂米嘅生活」,如今一切計劃都要推倒重來。
洪小姐。巴士的報記者攝